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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煤炭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2-08-05
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召奎 记者8月2日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举行的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新一轮全国煤炭工业劳模评选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先进集体中区队(车间)评选比例应不低于先进集体总数的50%;劳动模范中一线职工评选比例不低于劳动模范总数的50%,企业负责人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先进工作者评选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10%以内,其中县处级人员不超过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
全国煤炭工业劳模评选是经批准的部级表彰奖励项目,5年一次。表彰名额为“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120个;“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和“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150名。
其中,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发扬工匠精神,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生产劳动效率在同行业居领先水平;在改善工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能减排、提高经济效益中作出显著贡献;开展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在煤炭重大基础理论和共性关键性技术攻关,组织研究、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进智能化开采、绿色生态矿山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在防范重特大事故、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等。
全国煤炭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梁嘉琨指出,煤炭工业劳模评选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煤炭工业的高度重视和对煤矿工人的亲切关怀,彰显了煤炭工业历史作用和突出贡献,展现了新时期煤炭工业改革发展成绩,展示了新时代煤矿工人的新形象。高质量地做好劳模评选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彰显煤炭工业在国家能源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要赓续煤炭光荣传统,让“特别能战斗”的煤炭精神成为全社会的精神财富,进一步提升煤矿工人的社会形象;要树立先进典型,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励煤炭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再立新